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阅览开放档案制度

发布时间:2018年03月26日 09:35 发布者:吉林 

为了确保开放档案的完整与安全,阅览开放档案人员必须遵守下列制度:

1、利用者必须在开放档案阅览室内阅卷,非经许可任何人不得把档案带出馆外。

2、保护档案是每个利用者的义务,查阅档案人员必须爱护档案,不准在文件上圈字、加点勾抹、划杠、折叠、涂改以及用各种方式损毁档案。要维护档案的原貌,保持档案的整洁。

3、阅览室内严禁吸烟。喝水要远离档案材料,以免发生意外。

4、必须按规定时间利用开放档案。即每周的周一、二、三、四、五(半天)接待,其它时间不予接待。

5、利用者要爱护阅览室的检索工具及一切设备,保持阅览室肃静、卫生清洁。

6、对损毁档案者,根据《档案法》有关规定,视情节轻重追究经济、行政、刑事责任。

7、对损坏阅览室设备者,要责令赔偿经济损失。

 

吉林市档案馆

201832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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